吐吐苦水吧!
有看上一棟中古屋,591上開價1280,
先生覺得還不錯,但是就屋齡超過25年,雖然屋主有重新裏頭裝潢過,讓賣像好看,
開價950(因為我們以為買方服務費1%),
我們看屋很久,我先生對一位仲介也非常信任,所以下了5萬元的斡旋金,
也就沒有仔細看契約書,後來才知道那家仲介公司對於買方的服務費收2%,
我們知道現在仲介業務很辛苦,一般會收1%到2%,
之前我們出價失敗的信義房屋,他們在收斡旋金時有明確在簽訂服務契約書時,告知收1%,
所以我們都一直以為那位仲介也是收1%,
(跟信義買屋過程,我先生都有跟那位仲介都有說明)
那位仲介先生為了讓我們能在這次成交,跟公司的同事積極跟屋主賣方交涉,最後竟然下降賣方的服務費到 1%........
而我們到要簽約的前3天,才知道買方服務費是要2%..............
哀............
如果是要2%,那我們當初出價就不會是 950了,
雖然會對不起那位辛苦的仲介,但是整個過程,我們都不開心,先生想放棄那筆斡旋金,
明後前等房價確實降價時,再說吧....
先生說了,到時荷包現金滿滿,還怕買不到台南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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