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不退還押金,有辦法告他侵占嗎?

六月底因為租約到期搬家,
房東要求我們要把租屋處整理乾淨再交接給下一位房客,
後來房客覺得我們沒有整理乾淨又回去整理一遍,
雙方也確定沒有問題了,
但是房東卻到現在還沒有退還押金。

想請問一下,如果不是故意留下的大型垃圾,房東可以從押金中扣除嗎?
另外,如果房東一直都沒有退還押金,有辦法告他侵占嗎?
2015-07-27 19:30 發佈
仔細看一遍當初的租約,確定自己沒有違約的話,可依合約內容要求房東履約.
這叫作債務不履行不叫侵占.

lichujen wrote:
仔細看一遍當初的租...(恕刪)


謝謝L大,可是我現在都沒辦法聯絡到房東,有甚麼方法可以採取嗎?
qeeqoo wrote: 謝謝L大,可是我現在都沒辦法聯絡到...(恕刪)

租約上有住址嗎
寫信給他
不理的話
存證信函就寄出去了
真奇怪...為什麼你們解約交屋的對象是下一任房客而不是房東?

話說 請問您到六月底前的水費..電費..跟瓦斯費等費用有去相關公司結清了嗎?

如果還沒...或許是房東還在等水電帳單吧

不過前提還是要先聯絡上房東...

通常只有房東擔心找不到房客付租金
第一次聽到房客找不到房東
請問樓主解決問題了嗎
因為本人最近也碰到這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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