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爾-D-01 wrote:所以是一定要處理掉...(恕刪) 沒申請都算違建至於地政會不會罰...這我是不知道啦...違建應該不是地政的權限我接觸到的都是單純鑑地或者分割...而會對違建開罰這是我第一次聽到
dennis626 wrote:開罰的人不是地政,但地政的人發現違建時,會把它報上縣(市)政府列管,再由縣(市)政府開出罰單給分割後違建在那一塊地號就罰誰. 我在地所幹了十幾年,從沒這回事.說實在的,就連建管看到違建,很多都裝沒看見.省的處理麻煩.
J大您是在那個縣市啊?有這麼好的事,那我那些被開罰的鄰居是被罰假的嗎?他們都被各罰了六萬,還限期六個月要改善,若沒改善只要有人再檢舉,又會再被罰一次.還是只有桃園的地政才會幹這種事嗎?地政自己檢舉,是不是有檢舉獎金可以拿是嗎?
dennis626 wrote:J大您是在那個縣市...(恕刪) 雖然小弟我接觸不多根據違建...一般都分兩類一類是"檢舉"一類是地方鄉公所近行清查而後者公所清查並不是要"拆"而是要提高"稅率"而你也說檢舉了、這就代表不是官方行為如果是官方行為....就直接通報並期限內列管、並不會出現2次檢舉在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