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成本費用計算方面,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可列費用扣除,買房子之前要支付的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與登記移轉前的貸款利息也可減除,但房子登記之後的借款不能當成本,地價稅、土增稅、房屋稅、管理費等也不能扣。費用若無證明收據,成本按成交價5%計算。未來有買賣,發票收據都要留著沒收據,以房屋出售成交總價5%為成本懶人圖資料來源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213048103346.html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721/652642/
看來明年新制上路趨勢將是無裝潢丶直接折價的房屋會是熱門物件,因為買方自行裝潢費用可以當成本扣除是一大誘因。此外,新聞好像沒提到明年從嚴清查的重點,就是OBU境外紙上公司(註冊在開曼丶維京丶⋯等群島,俗稱免稅天堂)表面上股權買賣移轉,實際上有房屋過戶之實,也要課房地合一利得稅,這才是重點中的重點。
kenamos wrote:此外,新聞好像沒提到明年從嚴清查的重點,就是OBU境外紙上公司(註冊在開曼丶維京丶⋯等群島,俗稱免稅天堂)表面上股權買賣移轉,實際上有房屋過戶之實,也要課房地合一利得稅,這才是重點中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