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登記在別人名下會有什麼壞處嗎?

因為家人不太懂營業登記這塊

所以希望尋求版上的幫忙

起因:家裡有一個店面,旁邊有一個資源回收

不曉得是政府在查還是歲捐處

總之那個資源回收就是要有營業登記才行

但他那只是個小空地 沒地址

所以希望依附在我們這

然後會幫忙出一點營業稅和營業電費

說什麼擺張桌子讓稅捐處的人拍個照就好

因為我也不懂這塊,所以如果讓人把營業登記在自己的房子

這樣會有什麼壞處嗎??
2015-07-17 19:21 發佈
就是這樣


由於許多營利事業登記無法符合土地分區使用及建築物核准使用用途等規定,造成實際營業地址無法登記營利事業,很多人便向親朋好友借用房屋地址,以便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很多人在人情壓力下出借地址,卻因此造成財產稅增加。

一般而言財產稅可分為地價稅、房屋稅及土地增值稅,分述如下:

一、地價稅

當房屋借給他人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後,該房屋所屬基地之土地,將由自用住宅用地變更為營業用地,原核課自用住宅地價稅率較低,變更後將造成營業用地價稅率較高,導致地價稅增加。

二、房屋稅

同理當房屋借給他人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後,房屋稅率將由住家用稅率,變更為營業用稅率,導致房屋稅大幅增加。

三、土地增值稅

自用住宅用地出售時可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如將地址借給他人辦理營利事業登記,日後出售時將因『該址一年內有營業行為』無法適用優惠稅率,須改按一般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導致土地增值稅大幅增加。
你家的電費就變營業用電啦!!
房子稅金無法自用會變營業
差好幾千元喔!!
要借嗎??
問題你跟他熟嗎??

就算是熟人,也要小心萬一以後發生事情,揮都揮不完


因為到時候就只會有兩種情形:
1. 沒事,沒事就沒事
2. 出事後他烙跑,就算你沒事,跑法院就可能跑死你

所以能免則免,反正又沒好處
公司負責人就是如果公司
積欠貨款或是
合約沒有履行或是
公司從事不法勾當 被發現會要負責或是被關的那個人

好好考慮一下吧...
本來就是店面就租給他一坪當營業住址可以登記就好
已經是營業的就只是多一個營業登記而已
沒什麼奇怪跟麻煩的
稅捐核定是算營業實際面積的
不是整層都算
例如賣獎卷的店家
營業範圍就只有
算營業的區域也就幾張桌子大小
不會因為店面範圍大就多算
營業核算最多面積大概三坪到五坪大小
餐廳跟旅館則是因整層都屬營業範圍
所以計算範圍最大
主要看稅務核定時界定
至於電費本來就是店面的話
本來就是營業用電沒有分大小是算地址的
要不要租就看自己而已
最多就是收信跟寄包裹要幫他收而已
只要不是收受違法的東西
其他的對屋主沒太大的影響

如果要讓他登記的話
以出租方式處理較好
別無償的借
這樣可以省很多麻煩
記得要訂契約

歐得18 wrote:
本來就是店面就租給...(恕刪)


差不多就是這樣,行情上就是你租一張桌子給他,說他在這張桌子上辦公,稅務處會來看拍照存證。所以這張桌子所佔用的面積,稅率是營業稅。那張桌子每個月你跟他收多少都可以,租金要不要報稅看你 :P 承租人通常不會來用這張桌子。

至於電費調整喔,我猜你會忘記通知台電這件事。

對你最大的不便,大概是一些信件會寄到你家,把信件收好拿給隔壁。如果哪天隔壁公司發生什麼驚天動地社會案件,網友一查底就會查到你家住址,大概是這樣。



古有明訓
"人呆作保"
既然不是自己做的事 幹嗎要登記自己的名字

如果登記會比較好~ 人都搶著當登記 肥水落入外人田嗎?

好好想想吧

輕則 逃漏稅 罰錢
重輒 銷贓共犯....刑事責任

小空地沒地址 如果地是自己的就去戶政事務所申請門牌

就怕地有產權糾紛 或是共有土地

另外標題"營業登記在別人名下會有什麼壞處"

看內文卻是 把家中地址借給別人登記使用有何壞處

有點差距....

敬祝 闔家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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