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電視節目的名嘴說:現在大樓的一樓店面如果有7-11
可以要求繳回饋金>請問大家有相同案例嗎?(住台中市)
因為我大樓目前的7-11垃圾量已經造成社區的負擔(而且都不分類)
我還在努力想出解決辦法....
方案一:增加管理費
方案二:繳回饋金
請大家給我建議~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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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更新
不意外~在01可以得到任何不同的聲音(這也是台灣可貴的地方)
開問前~其實自己也知道~在下心領了
一開始留言可能因為詳情沒有仔細介紹,導致兩派說法
重點如下:
本社區與垃圾車公司簽約NTD 3800/月
但是六月起垃圾車公司多次拍照舉證,我社區多次垃圾量高於子車水平高度(550L)
要求增加為1100L容量子車NTD 7500/月
從導致我要出來了解起因後果(如上文)
昨天開會後決議>往後住戶使用垃圾間都需要由管理員陪同
1.因為7-11說都沒有去丟....
2.趁機增加住戶分類的習慣....
(我在想住戶應該會把我罵死吧~哈哈)
PS.我們社區約80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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