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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未經全部屋主同意,是否可賣該房屋?

----第四次更新----
我自己有用爸爸的錢買房子
這點我承認我是靠爸
但是我自己也有擔當
我在權狀上毫不猶豫把我老爸的名字也加上
讓我老爸知道,他兒子不會擅自把他的投資賣掉
有些靠爸靠媽族的,我只問一句話
妳們房子有沒有把爸媽的名字加進去
沒有的話請不要在這裡發言
妳們在我眼中沒資格說我靠爸


----第三次更新----
我想有很多鄉民
應該沒注意到我第一次打的文章
""因為房屋所有權為我與我爸""
請眼睛不好的朋友們在注意看一次
假如權狀上沒我的名字,我敢這樣打??
小弟不才,買房的時候都28歲了
680萬的房子,我老爸頭期款付了280萬
我為了不想落一個靠爸族的頭銜
才把房屋所有權人加了我爸進來
這樣做有問題嗎??就算有,也是我跟我老爸的問題
想請教酸我的人,妳們買了沒???
比我早算您利害,比我晚也恭喜您勇於承擔
那些沒腦不想出主意跑來酸的朋友們
這邊不歡迎您來留言,說真的
要賣可以啊!我舉雙手贊成
只是最基本的也要跟我討論一下吧!
有些沒腦的心理不知道在想什麼
可能是世間情那些泡沫劇看太多了
就懷疑我是不是要來爭產
我是上來請教問題如何解決的
不是上來跟妳們這些人討論要怎麼爭產的
謝謝認真回覆我的哪些朋友們
至於那些看完世間情後跑來懷疑或酸的朋友
就請那邊涼快那邊去,小弟不送了


----第二次更新----
更改標題
謝謝某位大大的提醒

.....更新......

謝謝各位的回覆
這棟房子目前還在繳貸款
很不幸的
繳錢的那一個人就是我
當初頭款我老爸出,所以所有權是共有
我爸看我繳的辛苦
才想說賣掉後買小一點的房子
但是我無法理解的是,照道理說
房仲應該知道所有權人是兩人
只拿到單方面的委託,不會有問題嗎?
房仲很辛苦,這我能理解
我麻吉的也是在房仲討生活
他告知我,委託書一定要全部的屋主簽才算數
今天換成是各位自己的房子
突然之間有人跟你說要賣了
你難道不會生氣或訝異嗎?
我繳了11年的貸款,
突然之間,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
被po上網賣,鬼才不生氣吧!
我想,大家說的有理
我老爸單方面跟人家簽約也有錯
但是他一個老人家,還重聽
我自己是感覺很不好啦!
再次謝謝大家專業的回覆
我回去在跟我老爸好好溝通
謝謝你們

至於房仲哪方面
我就算了,比較自己老爸也有錯
回去好好溝通才是真的

-------我是分隔線-------
各位大大您好
想請教如標題的相關事項
因為房屋所有權為我與我爸
房仲只取得我爸的簽名委託書
連通知都沒通知我
就擅自在網路刊登銷售訊息
一直到5/27有其他仲介打來詢問
我才得知自己房子要被賣掉
雖然房子尚未銷售出去
但是這種感覺就很不好
我打電話給該房仲店長
店長直接講明要告就告
所以他們是常常遇到這種事嗎?
想請教有什麼方法
可以給該房仲公司一個教訓
謝謝各位!
2015-05-27 13:21 發佈

期待後變傷害 wrote:
各位大大您好想請教...(恕刪)


我覺得房仲不怕你的原因是, 這種情況應該是要去告爸爸侵佔你的權益然後申請假扣押房產防止被過戶, 房仲只是受到你爸的委託幫爸爸找買家, 交易都還沒成, 想不出來對你有何種實質傷害可以追討?
你有什麼損失?
沒有吧
所以提告很難
除非房子被買掉
但也不太可能
更正,
如果只是刊登廣告,只有真的不經過你賣出時,才能打官司吧
他不是說所有權人是他和他爸嗎?

期待後變傷害 wrote:
各位大大您好想請教...(恕刪)

期待後變傷害 wrote:各位大大您好 想請教如標題的相關事項 因...(恕刪)

你父親如果未經過你授權,代理你與房仲簽銷售合約,法律上屬於無權代理。

房仲只要有你父親簽署代理的授權文件,你就應該告不成。只能發存證信函,要求房仲停止銷售行為。

停止銷售後,房仲可以向你父親提出民事訴訟,因無權代理的行為造成的損害賠償。

但你也不用耽心房子被賣掉,沒有你的印鑑證明和權狀,房子是無法過戶。

期待後變傷害 wrote:
各位大大您好
想請教如標題的相關事項
因為房屋所有權為我與我爸
房仲只取得我爸的簽名委託書
連通知都沒通知我
就擅自在網路刊登銷售訊息
一直到5/27有其他仲介打來詢問
我才得知自己房子要被賣掉
雖然房子尚未銷售出去
但是這種感覺就很不好
我打電話給該房仲店長
店長直接講明要告就告
所以他們是常常遇到這種事嗎?
想請教有什麼方法
可以給該房仲公司一個教訓
謝謝各位!


建議可以好好溝通,正常來說 如果所有權人是二個人,這間房是是沒有辦法賣的,現在要先跟爸爸溝通一下為何要賣屋吧,如果決定不賣 ,直接請仲介下架就好了,一直到5/27有其他仲介打來詢問
我才得知自己房子要被賣掉人(是出售中吧)。先跟你老爸溝通 ,搞不好 你爸連授權都幫你簽好名了。

理性溝通,是從家人開始。即然你爸要賣房子 為何不是你爸通知你。這點也很奇怪吧

其實房仲也是充滿許多無奈,不要動不動就要教訓。



Runawaytrain wrote:
我覺得房仲不怕你的...(恕刪)

如果有人真要買走你老爸的那一半產權
說實在的你根本無權干涉啊
頂多看看「優先承買權」

土地法第 104 條: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房屋出賣時,基地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其順序以登記之先後定之。

不過這樣能夠賣得掉才奇怪吧
我想仲介也只是衝接案額度、放著充場面而已
又不違法,當然不想理你啦
不知完整狀況,所以無法清楚回答。但版主有提到,所有權人是你跟你爸。今天如果你不同意賣房,那也是你的部分,但如果你老爹願意賣,那他可以賣他的部分,不知道我這樣解釋對不對喔!?
呵....樓上有提到了!!真巧!!
期待後變傷害 wrote:
各位大大您好想請教...(恕刪)

期待後變傷害 wrote:
各位大大您好想請教...(恕刪)


基本上你爸這樣做不就很清楚的表達房子是他的, 他有權處置, 你只是掛名而已
先找自己爸爸溝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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