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請教 : 房地合一稅


問題請教 : 房地合一稅



舉最簡單的案例說明 :

買了 1000萬公寓 , 住了接近兩年準備要換房 , 故欲售 1200萬
以數字上的購入及售出價差是 200萬 ( 穫利 ) , 是 小於 "新版房地合一稅_400萬 " 的門檻. 所以" 免稅 ".
若是售 1400 萬, 則是穫利 400萬, 加上持有時間未達兩年, 故要 執行 35%稅率

這樣解讀正確嗎?
2015-05-26 14:26 發佈

肥巨人 wrote:
舉最簡單的案例說明...(恕刪)


錯, 400萬免稅額要住滿6年才有
但因你是要換房, 重購可以退稅

是唷, 我理解錯誤. 真是糟糕.

依我舉的例子 , 我要賣 1400萬, 住未達兩年.
光是賣房 穫利 400萬, 稅率 35% . 就要繳 140萬的稅.
若是賣 1200萬, 也要繳 70萬 .

那麼我重新購屋的配套措施 ?? "房地合一" 内部有規範嗎?
(我如果預計換的新屋總價是1800萬.)


ryanku wrote:
錯, 400萬免稅額要住滿6年才有
但因你是要換房, 重購可以退稅

肥巨人 wrote:
那麼我重新購屋的配套措施 ?? "房地合一" 内部有規範嗎?...(恕刪)


有提到, 但細節不清楚, 但你如果換屋後是坪數變大, 金額也較舊房賣出的高, 正常來說, 重購退稅後, 實際繳的稅額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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