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買了社區大樓一個停車位,
賣方說簽約先付訂金,
之後他再去辦理契稅等文件,
等我們(買方)契稅繳完後,
再一起去地政事務所辦理車位登記(發權狀)。
請問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送件到權狀發下是否可以當天領取?
因賣方原本執意說在"送件登記"時就要拿到全部的尾款,
後來是代書堅持加上"審查通過"才要付尾款(因怕權狀無法順利發下),
所以請問辦理登記送件到權狀發下需要多久的時間?
又權狀無法當天拿到,買方又堅持要拿到尾款,又何提防措施呢?
非常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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