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討論

現今台灣的繼承制度
配偶特留分不說 子女平均分配
對於傳統社會來說
繼承權是隨著『公媽』來分配
女生的權利就被視為被犧牲 拿些現金
個人在這幾年所看到的些問題
對於傳統觀念與法條的衝擊
這樣的分配真的有比較公平嗎?
2015-04-27 8:2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繼承權
公媽的分只有祭祀公業之財產,不適用一般繼承。

蔡祀公業(宋朝留下來制度)是指遠祖留下一個財產(大部份土地),該財產為了讓該房的子孫要祭祀遠祖的支出
這個才適用男性繼馬承或女性結婚必須有雙姓(從母姓才可持分)。

至於一般財產繼承都是依法男女分配的,沒有祭祀公業適用。
當然照顧年邁父母親也是男女適用,沒有女生嫁出去就不用出錢的(沒財產繼承的人會吵這個)

經查,大清律例跟日本民法對一般繼承都是男女分配,根本沒有依公媽分的(加上中華民國至少400年前,夠傳統了吧)。
說穿了,就是大哥大姐欺負弟弟、妹妹。

lalala110 wrote:
現今台灣的繼承制度...(恕刪)



這是老一輩的傳統,重男輕女的時代,傳子不傳女,女子嫁到別人家去,怎麼可以再讓他分一杯呢?

但是在這個男女平等的時代,雖然子女在法律上都有均分的權利,但是大部分家庭還是不成文的規定老頭的財產只有兒子才能分。

女兒的部分有得拿就拿,如果沒得拿也不敢講(除非已經兄弟姐妹到達撕破臉的另外講),台灣的傳統習俗女生嫁出去還是需要有

個"後頭",來讓他支撐、"收尾"..........所以這項規定除非需要"後頭"的觀念漸漸消失,不然這個問題還是會無限循環的。

lalala110 wrote:
現今台灣的繼承制度...(恕刪)


如果你有繼承權 除非長輩有遺屬 你的兄弟姊妹願意都沒意見

依法你當然有繼承權 如果沒給 男方 你不簽字 那也是可以阿

這是每個家艇現在都會遇到的事 無須討論 龜兔賽跑完全看個人!!

自己努力去賺的 往往比繼承來的多和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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