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最近遇到一個狀況 問問大家的看法
最近被通知祖先有塊土地要處理 不然政府要直接徵收了
結構表現方式是這樣的
祖先(1)------>子女(9)(亡)----開枝散葉之後--->子女(36)
這36人是目前得到繼承權的人
按照法律是不是應該除以36?
但有人表示想除以9
因為在開枝散葉的階層時 有幾個支線子女並不多 他們意思是說可分得土地被稀釋了
可是若要處理土地的話 法律需要的繼承人簽章是36位 而不是9位
那他們的說法是不是不成立呢?(只能說他們的運氣不好 子女不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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