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房東 我已經住了三年多一點 穩定繳錢 清潔房間
今年的租約未簽 理論上應該一月要簽約
因為已經租了三年 所以我想他沒找我 可能在忙 我也沒主動聯絡 但房租準時匯
前幾天 突然要我搬家 說他不租了 希望我盡快搬家
我覺得很突然 但我給予尊重
但一直以來 他要我不要報稅 我也都支持 只是突然要搬家實在嚥不下這口氣
請問我該如何出這口氣? 可以透過何管道 讓政府知道房東有在租屋 但卻沒繳稅?
感恩
雙方於房屋契約書中明定申報後所產生的之稅金,由房客負擔,則需照契約內容行使之。國稅局是根據房客申報租金抵扣所得稅所檢附之”租賃契約書”影本,追溯房東租賃所得稅。若房東與房客於房屋契約書上明載所產生的稅金由房客負擔,那麼房東可於繳交租賃所得稅後,向國稅局調閱資料,針對房客未履行房屋契約書之條約,對房客進行民事訴訟。民事求償權,長達數年,不會因房客隱匿檢舉或搬走後隔年申報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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