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下朋友往年一直都是租屋在外正常房東都會讓他入戶籍但是最近找新租屋處的地方房東不願意讓我朋友遷入戶籍所以想說是否可以把戶籍遷入戶政事務所嗎?他也有在網路上找相關資訊,可是都是很久之前的資訊了所以想說問問版上是否有朋友知道的呢?另外如果遷入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權益會有甚麼影響呢?
Bear-Cute wrote:因為往年一直都是租...(恕刪) 自己不能遷入。必須由房東把你逕行遷出。3個月內區公所會發文到原居處,不能收。或查無此人退回。3個月後,戶籍就會遷入區公所。戶籍會在原來那一區。戶籍在區公所,公民的基本權利應該都不會受影響。未來可以辦遷出,但是會罰款,400元以內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