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裝潢了之後
才透過鄰居知道原來當初那間房子曾經火災
而且是當地所有鄰居都知道這件事情
(當初火災好像滿嚴重的,新聞也都有報)
雖然沒人傷亡
但是房子畢竟火災過...
價值勢必會折損吧?
前屋主在那邊住了20幾年
一定也知道這件事情
卻對親戚隱而不提
在合約的標的物現況說明書上
是否發生過火災這個選項,也勾選否
而仲介也沒有落實好調查
這隨便問個住附近鄰居都知道的事情
結果他們也沒查到
還是知名的綠色品牌
現在親戚這邊打算要求償
卻不知道要用什麼標準來主張
即使燒過...卻沒辦法證明房子結構有受損
有想過請結構技師來
但有請教一個仲介朋友
他卻說因為火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
加上親戚這邊又曾經裝潢
很難舉證結構受損是因為火災...而不是因為裝修
(親戚裝潢有打掉牆壁...這也是怕會有爭議的地方)
目前親戚是沒打算要訴求解除契約
畢竟雖然燒過,但錢都花下去裝修了
暫時看起來也都沒任何問題
他也打算進去住了
只是「曾經發生過火災」這件事情
畢竟會造成房屋價值的減損
親戚也說,以後他要賣,他勢必也得跟下一個買方說清楚
所以他目前傾向訴求減免價金
但減免的價金卻又不知道該開多少才合理
因此來問一下各位經驗豐富的板友們
類似這樣案件,應該請求減免多少價金算是合理呢?
有查過發生這種重大瑕疵
房屋的價值好像都會是市價的七折
所以如果請求三成價金返還
是合理的嗎??
畢竟親戚也是古意人
沒打算因為這樣就凹人家很多錢
卻也不想被當成冤大頭
拿燒過的房子當正常的房子賣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