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有個問題要請教各位,我家有一小塊建地臨路, 去年一小塊被劃入土地重劃區內, 約12平方米(約4坪),整合商有找我們去開會說明小面積土地將會以公告現值賠償,但公告現值與市價差異有兩三倍,該如何處理才能得到較好的權益? 網路查半天沒有這種狀況的例子, 現在的公告現值遠比當初購入價還低呀!
591殺很大 wrote:都更沒有100%都不能開發.私人重劃,應該不能強徵.若您不同意價購,應可要求不加入重劃.不知我的想法對不對? 不對自辦市地重劃只要地主人數過50%,土地面積過50%,就可以強劃強拆了,這種事情在南部天天都在發生,不過沒有任何社運人士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