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台中南屯區的三X藝術X地,有甲從社區大樓頂樓往下一躍,聽說先撞到私人乙露臺,再跌落公設的雨遮違建,送醫後GG,請問一下,甲如果是這社區的住戶,那甲的房子算不算凶宅?甲如果不是這社區的住戶,那甲的房子算不算凶宅!另外,因為撞到私人乙的露臺,那乙的房子算不算凶宅?((PS:一般人不會知道是撞到哪一戶的露臺,因為不是從他斯人乙家的露臺把甲搬離開!
BADBOY666 wrote:今天早上,台中南屯...(恕刪) 甲的房子 一點都不是凶宅 : 換個角度想 , A在外被人殺了 難道A的房子就是凶宅?? 屋內沒發生兇殺呀乙的房子 也不會是凶宅 : 第一現場人根本沒GG在乙家的露臺呀 ,換個角度想 , 有個小偷被殺了 路過你家 然後掛在外面的馬路上 難道你家變凶宅??凶宅的定應 沒這麼隨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