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人於去年購買一間房子 年底賣出有符合奢侈稅免稅的規定當初買賣房子代書所給的單據均有留下因今年是第一次申報財產交易所得想請教一下......1.申報程序為何?2.成本列舉方式為何呢?直接將所有收據及貸款利息影印後 寄給國稅局?3.當初有加買房貸險 費用不低 這也可以當作購屋成本嗎?謝謝!
去年申報一件,五月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實價實報,把所有的所需費用(裝潢費、仲介費,房貸保險費種種收據)寄給國稅局,讓他們去認定,有奢侈稅疑慮,國稅局會從頭查到尾,你知道的,採以往的房屋買賣抱稅,會GG的,供你參考‧.....下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