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年收不超過120萬的低收入戶才能租。每月租金卻高達24000。這也算照顧弱勢?一個月有超過24%薪資用在租房。租不出去很正常。我也是租屋族,以我來說我每月房屋租金8500(含車位),佔月薪才1.多%。號稱社會住宅,房租卻佔至少24%很不合理。
我覺租金還是太貴了,若以CP值來看,我目前租的是板橋新埔捷運站3分鐘內之大樓(非公寓),室內實際22坪(不含公設),平均每坪約950,含公設的話約每坪780,生活機能超優(捷運、超商、診所、銀行、市場、麵包店、手機門市、新巨蛋三猿廣場美食街…皆在樓下100公尺內),開車上64、65、一高、二高都很快,美河市算是荒涼地帶吧,租金還要那麼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