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地屬於法定空地,鋪上水泥也還是法定空地。且法定空地是可以拿來停車的。(易生髒亂,管委會多不允許)依個案指中庭停車,應是停機車。如這是大樓的話,可能情形,建商多劃了地下停車位(多賣及獎勵容積率),犧牲了機車停車位。把不足的機車位挪到地面上的法定空地上。不管怎樣,最好都不要停車。大樓中庭只要一停上機車,那就是髒亂的開始,住家環境就降了。
我遇過太多了...先前我也是"假綠地"的施工廠商....這就是2次施工,鋪上暫時的草皮...管它是死是活的草..然後拍完照.檢查完後就改成"停車場""公設"一些有的沒的...我經手的建設公司(北部)基本上都沒發生過被檢舉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