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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定調!奢侈稅轉房地合一稅

內文重點:
1.奢侈稅將轉型房地和一稅,由2016年1月1日起出售持有期間2年內,課徵稅率30%,持有超過2年以上,自然人及法人皆課徵所得稅17%

2.預計2016年元旦上路

3.住連續滿6年,總價4千萬元以下免稅,6年內以1次為限。換句話說,長期持有每年減徵4%,最高減徵80%,自住家庭只要持有房產達6年便完全免稅。

4.自用滿2年第3年13%,逐年漸減稅,兩年內可享重購退稅優惠

5不朔及過往

(討論)定調!奢侈稅轉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稅 巢運:向建商輸誠
http://udn.com/news/story/6/704888

定調!奢侈稅轉房地合一稅 持有2年內課徵30%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62092291086.html?utm_source=fans-page.facebook.com&utm_medium=referral&utm_content=ohousefun&utm_campaign=normal_news

財長張盛和:是打短線炒作 並非要打房
http://m.udn.com/xhtml/HistoryArt?articleid=4187380

(討論)定調!奢侈稅轉房地合一稅
(討論)定調!奢侈稅轉房地合一稅
(討論)定調!奢侈稅轉房地合一稅
2015-02-12 16:40 發佈

小股9 wrote:
內文重點:1.奢侈稅...(恕刪)


請教一下

所以自用住宅六年內出售還是要課稅嗎?稅基的計算方式是?

謝謝
大維0840 wrote:
請教一下所以自用住宅...(恕刪)

自用2年內30%,第3年13%!逐年減稅4%,且適用重購退稅
稅基,因該就是實價課稅!!以實價登錄價格跟實際出售價格!
所以沒看到日出條款,不朔及就往!也就是只有上路後2年內30%
17%

住連續滿6年,總價4千萬元以下免稅


大維0840 wrote:
請教一下所以自用住宅...(恕刪)
這裡有更詳細的了!
內文補充:
1.預計2016年元旦上路,不動產「奢侈稅」退場,財政部估計全國第一年只有5000件適用

2.第一、特銷稅部分停徵;第二、土增稅維持現制,漲價總數額自房地交易所得中減除,消除重複課稅,土增稅優惠同步轉軌,不受影響;第三、增加的稅收用於照顧青年、弱勢者及老年人,將推動青年自購住宅利息補貼、長照保險費列舉扣除額。
https://tw.finance.yahoo.com/news_content/url/d/a/20150212/%E6%88%BF%E5%9C%B0%E5%90%88-%E7%A8%85%E5%AE%9A%E8%AA%BF%E8%BC%95%E7%A8%85-%E5%A5%A2%E4%BE%88%E7%A8%85%E9%80%80%E5%A0%B4-99-%E8%87%AA%E4%BD%8F%E6%88%B6%E4%B8%8D%E5%8F%97%E5%BD%B1%E9%9F%BF-090500868.html

小股9 wrote:
3.住連續滿6年,總價4千萬元以下免稅

是超過出售總價4千萬的部分才要課稅或是只要售價超過4千萬一律以出售總價課稅?

無樂不做天行者 wrote:
是超過出售總價4千萬...(恕刪)

= =一樣以獲利金額下去扣稅17%!!!沒有自用優惠2年起逐年減稅4%
不溯及既往? 這很關鍵.
若是十幾年前購入的房產,似乎就不適用新制?

以我的狀況試算,
用新制(自住超過六年,四千萬以下,免稅)
比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划算多了.
小股9 wrote:
以往都是用房屋現值下去列為稅基...(恕刪)

即使如此,舊制算起來依然與新制免稅差距極大.
原來財政部討論半天與我無關.

(售價減去購價)*房屋核定契價/(房屋核定契價+土地公告現值)=
應稅金額,

再併入綜所稅計算.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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