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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 擴大房地合一免稅


只能說, 不只投資客, 連立委都解套了 ~



2015-02-11 經濟日報

政院拍板,房地合一實價課稅自用住宅免稅條款確定排富。自用住宅不限一屋,但售價4,000萬元以內的房產,交易利得可享免稅;為抑制短期炒房,持有未及二年的房產將採差別稅率,初步訂為20%以上。
行政院確定如期推動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改革案,財政部預定將在明(12)日由部長張盛和對外宣布課稅方案,農曆年後修法條文即會送交行政院審查,趕在上半年完成修法,最快明年實施。

財政部昨天二度向行政院長毛治國簡報「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稅制規劃案,會中做成多項重大決議,房地合一仍將選擇「最輕稅版本」,但轉以「炒房重、自住輕」的方向做為改革訴求。

在課徵稅率部分,營利事業及個人出售房產,確定採取單一稅率17%,但為配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同步退場,另訂個人短期買賣房產的差別稅率,初步至少20%以上,並可能依照巢運等公民團體要求訂為30%,藉以回應外界對投機炒房應課重稅的訴求。

爭議較大的自用住宅免稅條款,由於行政院堅持房地合一課稅改革案,要以保障最大多數自用住宅為原則,財政部原訂一戶一屋、售價2,000萬元以下才得享免稅的主張已被推翻,自用住宅在特定條件下,不再以一戶為限,出售價格低於4,000萬元者,即可享有免稅。

據指出,自用住宅雖不限一屋免稅,但會訂有出售次數與期間限制,例如,五年內僅能出售一戶自用住宅享有免稅,且需符合設籍、自用與售價不超過4,000萬元等條件,其出售利得不論高低,均排除課稅。

房地合一課稅的施行年度預定為2016年,但納入實價課稅範圍的房產交易,則不會溯及既往,「日出條款」將會保留。

財政部原訂僅限新法生效前五年取得的房產,新法生效後出售,才需按實價課稅,行政院認為,溯及既往的時間長短,應再與國民黨團溝通,未來由立院決定。

政院拍板 擴大房地合一免稅
2015-02-11 7:40 發佈
房價合理性的調整應該是針對普羅大眾的收入,
4000萬以上是普羅大眾買得起的房子?
猜不透政府的想法.
只知道政府還是跟財團站在一起.
我會知道怎麼投總統大選的!!!!!!

gottmails wrote:
房價合理性的調整應該是針對普羅大眾的收入,
4000萬以上是普羅大眾買得起的房子?



根本不該對普羅大眾設這種條款~要針對區域!!

不然台北市民活該被課?其它縣市客到的機率卻很低..


gottmails wrote:
房價合理性的調整應該是針對普羅大眾的收入,
4000萬以上是普羅大眾買得起的房子?


當然不是,所以才沒有免稅啊...



phS00313 wrote:
自用住宅在特定條件下,不再以一戶為限,出售價格低於4,000萬元者,即可享有免稅

維持2000萬以下就好了啊,又改成4000萬,除了台北市外,其餘超過2000萬的房子不是豪宅是什麼??

另請教,稅基究竟要如何計算?之前奢侈稅是以成交價課稅(1年內15%,2年內10%),而現在的房地合一是以低買高賣的價差當稅基嗎(價差的17%)??

謝謝。
4000萬不就是排富了嗎?4000萬以上的要課稅

進立院後,諸公們算一下自己手上房屋的價值,可能會拉到8000萬...


phS00313 wrote:
只能說, 不只投資客...(恕刪)
我也全部解套了,阿母,我出運了
phS00313 wrote:
只能說, 不只投資客...(恕刪)
老虎不會在乎綿羊的態度。 世上沒有完美的時機,但是 有準備的人可以讓時機變得 完美

phS00313 wrote:
只能說, 不只投資客...(恕刪)

新年送個紅包~皆大歡喜~
只有自住的解套吧

非自住的所得稅以後17%起跳...(不知道有持有年限優惠嗎)

看來國庫還是可以撈不少..

繼股民被趴幾層皮後,菸民(健康捐).再換有房族(房屋稅,地價稅,交易所得稅)..再來要宰殺哪一族群呢?

有車族的好了..說好的燃料稅隨油徵收呢?? 也要公平正義阿!!


ltelung wrote:
只有自住的解套吧非自...(恕刪)


都可以用人頭買房 出售課不到奢侈稅了

你說假裝自住+遷戶口 有何難處???

5年內雖然只能賣1戶 , 但問題是很多人雖然號稱擁有很多房子

但名字都是登記不同人的 根本不受到5年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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