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需做公用的地 謝謝

請問各位大大 家前面有一塊約1分大的農地,N年前被劃為公園預定地,後經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會議被修正為一般用地,但須保留40%作為公用地。請問(一)這塊地可作買賣嗎?(二)公部門有權徵收此塊地嗎? 謝謝
2015-02-09 13:3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40
這個將來應該是重劃地吧,40%是做公設,。例如公園,道路用地,學校等。重畫完畢就是雜項用地,可以變更為建地使用。
現在是農地價格,過幾年後就是建地價格,您現在要賣也可以,將來要賣也OK,價格問題而已。
老虎不會在乎綿羊的態度。 世上沒有完美的時機,但是 有準備的人可以讓時機變得 完美
還是不要賣
300坪農地變成180坪建地

農地一分地兩三百萬到四五百萬
建地一坪少說也有一二十萬
值3600萬以上喔

若是這塊地
坐北朝南面公園
不得了啊

追風蟑 wrote:
若是這塊地
坐北朝南面公園
不得了啊


請問地怎樣看坐北朝南?
不用擔心那麼多
都市計畫規計畫,要真的徵收要很久很久
我家的農地10多年前就被規劃在都市計劃裡面,現在依舊卡在很多農民不願意,所以依舊維持現狀

如果你那農地要蓋農舍
只要把都市計畫公園/道路用地的部分預留出來,做成庭院空地即可
到時真的徵收也不會拆到房子

至於買賣當然沒問題
不管啥時候賣價格都不會讓你吃虧
所以若公部門要徵收,我也是得乖乖的依公部門的價格被徵收嗎?是徵收40%的那部分地,還是整塊都被徵收? 謝謝
agogo0327 wrote:所以若公部門要徵收,我也是得乖乖的依公部...(恕刪)

不是全部徵收,而是全部重劃,重劃完畢後發還60%的地給您,剩下的40%則用於規劃為道路或公園,您的的地也會從農地變建地,相關問題可以問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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