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千萬的豪宅,租金每個月4萬,一年只有48萬。很好奇扣除房屋稅後,房東還能賺多少??http://www.nownews.com/n/2015/01/31/1591169對於理財,雞排妹表示自己年紀還小,因此採用「笨蛋投資法」,把收入的八成做為生活開銷,二成交給經紀人存起來。近日打算搬家的她,與師妹共同承租價值7千萬的豪宅,但租金每個月只要4萬,讓她感嘆在台北根本買不起房子,因此用租的比較划算。
原來有錢人是這樣的增加附加價值一棟豪宅=一棟房子一棟位在高價區的豪宅=一棟會生錢的金雞母一棟位在明星學區、交通便利的豪宅=一棟穩賺不賠的事業一棟有話題性(或是吸睛)的豪宅=一棟一棟一棟一棟~~~~~搖錢樹
我如果有一個月可以付租金4萬元的能力,怎麼樣也會先找一間普普通通的房子先買下來另外,八成用在生活開銷????好像太多了一點吧,那和租金4萬/2(和師妹對半分)=2萬比起來,所以她一個月大約是10萬收入囉???有10萬收入的人還買不起台北市的房???真的要找怎麼可能買不起
屋主半租半相送,相送的部分就是雞排妹的廣告代言啦。台北這麼多7000萬的房誰會注意,有雞排妹租過就上版面啦。將來要賣的時候不須仲介,自己放個風聲出去,保證傳的比仲介的效率還快,有錢人想得很精,沒那麼簡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