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高雄找房子
剛好有一個房仲帶看了一間不是很喜歡的
雖然他有一直提供他們自己的其他案子
但是都沒有比較欣賞的
剛好他丟了一間之前考慮過的,可是不是他們自己的案子
他就幫我聯絡另一間房仲一起帶看
我在想,下一間房子如果不是他們自己的案子
比如說在591看到的
我應該聯絡591上的房仲還是再讓這個
房仲去接觸一起帶看比較好呢?
p,s我是覺得那個案子就找那個房仲比較直接
可是怕如果看個十間就認識十個房仲
如果輪流打給我可是很困擾的
請問各位,一般來說都是如何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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