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宅扣抵額(貸款利息)和台北市育兒津貼

想詢問大家,
因為現居新北市房屋有貸款,且每年房屋貸款的利息都可以扣抵,
今年小朋友出生,家人建議遷回台北市可以領2500元的育兒津貼,
可是問題一:新北市的房子就變空戶,自用住宅的直系親屬(我婆婆算不算)???她可以遷我們新北市的家
問題二:這樣遷走報稅時自用住宅扣抵額是不是就不能抵了???(會不會不划算,一年也有快十萬的利息可以扣)

因為找不出答案,請有經驗或熟知的朋友們幫忙解答一下啊,謝謝^___^
2015-01-30 1:54 發佈
s71526 wrote:
想詢問大家,因為現居...(恕刪)


我房子掛老婆的名字,戶籍裡只有我媽,跟妳情況一樣
已經報5年的稅了,沒問題的~~
我也一樣,住新北戶籍在台北
我問過稅捐處,新北房子裡面有直系尊親屬就行
所以妳婆婆戶籍在裡面是OK的
婆婆不算直系親屬唷,要爸媽才算~
我房子是我老婆名字,目前是我媽戶口在裡面
也就是我老婆的婆婆,稅捐處說OK
我們家的狀況剛好跟你們一樣
我們就是因為想領台北市的育兒津貼
夫婦倆都遷回台北市(按規定父母親都要在台北市,但不一定要在同一戶籍內)
而且還要兩人都在台北市滿一年
才能夠領育兒津貼
但我們的房子在新北市
所以房子成了空戶
於是今年就收到國稅局要求補稅的通知書
9萬多元的利息支出因非"自用"
故不能申報...
只能乖乖的去補繳兩千三百多元的稅款(跟台北市一年可領3萬元的育兒津貼相比,可以評估一下)...
供參考


s71526 wrote:
想詢問大家,
因為現...(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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