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賣屋的屋主為媽媽,欲買屋的買主為媽媽的姪女(媽媽的妹妹的女兒)請問現行法規中,售價假設1300萬,有何方式可使繳納的稅金可以是最低的?以贈與名義過戶給姪女,僅繳納贈與稅,售價再分次付款?這樣的方式可行嗎?因為對於稅法及買賣流程完全不清楚,還請各位協助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