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跟朋友合資房地產登記朋友的名字 我投資100萬也設定100萬第二順位 那後面假設跟登記人鬧翻怎辦?

如果跟朋友合資房地產登記朋友的名字 我投資100萬也設定100萬第二順位 那後面假設跟登記人鬧翻怎辦?

那麼請問..

狀況1:假設N年後房地產漲價了 我想賣但朋友不想賣 那我還是只能拿到當初設定的100萬嗎? 如果按出資比例來分 假設我應得可以拿回150萬的話(100本金+50增值獲利) 那麼是否朋友要另外給我150萬我才願意塗銷? 還是說朋友只要還我100萬我就一定得要去塗銷呢?

狀況2:中途假設不想投資了 想要退100萬但是朋友不還我 請問我要拿"甚麼證明文件"去法院申請拍賣呢?

狀況3:如果朋友日後賣掉了虧錢賣 扣除銀行第一順位的房貸 不足額的部分請問我100萬還能拿得到全部嗎?(還是說我不塗銷他也沒辦法賣!?)

狀況4:是否"最大風險"在於法拍後 拍賣不足額的部分還是可以拿到法院給的一張債權證明呢?(所以跟朋友合資最大的風險在於被法拍不足額造成我的風險嗎?)
2015-01-10 2:06 發佈
既然合資就登記成共有,依出資金額分配持分
假設他出200你出100,他的權狀就登記持分2/3 你的就登記持分1/3
貸款也依2/3 1/3比例出,將來賣了也按比例分錢
這樣不是單純又有保障。

Alex7378 wrote:
既然合資就登記成共有...(恕刪)


但是不想用共同持分的方式合資呢 所以才會問我以上那些問題 謝謝
最大風險是人唷。。。


如果像你說的他不賣房。你一毛錢都拿不到。親身經歷。
有天他想賣。才輪到你說話。
你可要求對方按合理比例或加計利息。才願意塗銷。
但如果價格談不攏你堅持不塗銷。。還是一毛拿不到。

對方要是出大絕找到願意現金買屋不塗銷的買方。
問題更加複雜。
(我本來也以為設定抵押很穩妥。在01看了討論才知過戶跟塗銷不是必然。)

如果不是存心助他買房(如父母資助兒女)。。你很吃虧。
我現在要借錢給我妹買房。
就是打算設定抵押以免未來妹夫說話。
這筆錢有沒有回來的一天只有天知。
悍馬車 wrote:
如果跟朋友合資房地產登記朋友的名字 我投資100萬也設定100萬第二順位...(恕刪)


就法律上的認定,你是借他100萬而非投資100萬,因為要設定抵押權一定是基於
雙方有債權債務關係,所以萬一以後漲,你也只能拿回100萬,萬一以後跌,你
還是可以向他請求返還100萬。

另外針對狀況3跟狀況4,如果法拍有不足額就代表房價下跌(不討論稅、利息費
用、訴訟費用等造成不足額的其他因素),既然你都認為自己是投資,那房價下
跌你還想拿回全額? 我覺得您的理財心態也不太正確吧,建議你要投資各項資
產前先培養正確的心態再進入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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