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買的預售屋已繳納: 訂金+簽約金+屋頂底板完成款.
由於使用執照及水電都尚未完成.地址也還不知道.所以不確定代銷說的預計2月中交屋是否能如願?
礙於工作需要,臨時在2個禮拜後將出國3-4個月,告知代銷後,代銷要求出前須先完成以下費用及事項:
1) 完成對保(我會自己找銀行貸款,不使用代銷的銀行辦理貸款)但須繳交代銷"外貸保正金5萬"
2) 須提前支付使用執照款項
3) 須提前支付暫收款
4) 由代銷公司的代理人幫忙處理後續交屋事宜
請問以上事宜合理嗎?有什麼該向代銷爭取?
難道不能等我們回台灣再處理嗎?
沒有任何文件或手續是可以因為出國原因而延遲辦理手續和交屋嗎?
交屋不是自己親自欽點過確認無誤才交屋,感覺很不安全.沒保障.
第一次買預售屋..請大大們幫忙.非常謝謝
Mami with love wrote:
目前買的預售屋已繳納...(恕刪)
買賣契約是民法保障的合約
只要不違背善良風俗 法院都認定有效
第一 建商針對你出國給於你提前辦理該完成的手續
有何錯?? 難道要照合約走嗎??你出國了那怎麼辦??
不就是違約?違約的內容你有詳讀嗎??
難道問題不是你自己產生的嗎??
第二 建商開出了條件 難道你不會把自己的主張向建商或代銷說明嗎?
你懷疑她2月底不知是否能完工 那難道她不怕你違約嗎??
委託代銷完後續 當然有不妥 但你能找到建商接受的代理人嗎??
你自個也可以提出不是嗎??
買預售屋 當然親力親為?? 難免跳脫不了 買到有問題的房子
但你不知道建商蓋房子 一方面是過往的經驗 一方面也是從大方向修到小方向的嗎??
不可能有0缺點的房子 我想你應該也能理解吧!!
Mami with love wrote:
由於使用執照及水電都尚未完成.地址也還不知道.所以不確定代銷說的預計2月中交屋是否能如願?
礙於工作需要,臨時在2個禮拜後將出國3-4個月,告知代銷後,代銷要求出前須先完成以下費用及事項:
1) 完成對保(我會自己找銀行貸款,不使用代銷的銀行辦理貸款)但須繳交代銷"外貸保正金5萬"
2) 須提前支付使用執照款項
3) 須提前支付暫收款
4) 由代銷公司的代理人幫忙處理後續交屋事宜...(恕刪)
一般來說,目前還沒使照、還沒保存登記,要2月中交屋是有困難的。
1) 很多銀行是沒辦法在保存登記前對保;另外,外貸保證金似乎也沒有意義。
因為,本來買方就可以自行決定貸款銀行。
2、3) 如果款項已經準備好的話,似可預先開期票。給付方式就看是在台代理人轉交或是存給建商。
4) 強烈建議不要,有球員兼裁判之嫌。就算是在台灣的親朋好友對房地產再不熟的,也強過給代銷當代理人。
另外,未能準時交屋,對建商來說損失如下,
1) 利息;一般來說,如果建商有土建融的話,也要支付利息。版主遲一天交屋、建商就多付一天利息。
2) 稅金;管理費;像是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等等,原本是要按日切算的費用,遲交屋的期間,都得算在建商頭上。
像菜花龍大指的利息,應該就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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