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在103.12.26時跟房仲簽了一般約...
之後房仲有帶一組客人來看房.此組客人看過房二次.
之後下斡旋當天.我跟房仲提出房子先不賣了~
不賣理由是家中長輩.對於賣房特別有意見.因為當初買房長輩是有贊助的.
所以也不得不聽從長輩的話~
提出不賣的那天是103.12.30...
之後房仲還是一直對我出價~ 我還是一直跟他說不賣了~
直到昨天104.1.4號才發現賣房契約日期居然是寫售出為止
昨天我有使用LINE跟房仲連絡.內容是指房子不賣了.契約是該作個處理 ?! 對方已讀不回....
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