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也不懂這方面所以上來請教
依照老闆的說法 因為我朋友名下無房 又有一定經濟能力可貸款較高額
(老闆自己工作月入過50萬 財產也不少 因為也有做很多其他投資 貸款額也不少)
所以是以兩人共同貸款的方式 主要貸款人(

以及掛名買房者是我朋友(

假設買了1000萬的房屋 等二年後漲了(或不到二年但漲夠多)就出手
老闆有認識的房忡專門幫他選房(然後抽成交費等) 會先帶我朋友去看房 (主要在高雄)
每次先估淨獲利100萬兩人對分 只要貸款下來買了後會直接先給我朋友50萬
之後如果有超過一百萬再加給 如果假設只到60萬那老闆就只拿10萬這樣
以下是我自己想的到的風險/要注意的點
1.過程中會需要增加信用額度 所以要我朋友另外開個戶頭由老闆以薪資名義轉入
這過程中新開戶的印章(另外獨立刻的)+存摺會暫時放老闆那裡
這樣會不會有老闆擅自拿印章來偷貸款/或是買房後馬上拿印章偷偷過戶給自己的事情?
(

2.當然就是賠錢(跌)的時候 會變成怎樣的情形(

這部份老闆沒提到(有問題?) 是不是應該要求損失額也是對半分?
以及增加的所得稅/繳貸款的部份 該如何處理 是不是應該要求由老闆支付
3.法律問題

我自己感覺這提案還滿吸引人的
純就房地產的部份 現在在高雄投資房產應該算相對風險低 獲利也高 應該是可以做
主要是剩下防小人(萬一的時候) 有哪些該注意的地方 以及如何對應(例如簽契約等?)
我覺得這種東西有點是如果對方沒要搞你就沒事 如果要搞你你躲不掉
簽契約等只能算是多少降低風險
p.s
朋友說老闆是有一定人格的人應該不會搞他 (但是人心隔肚皮不能光靠這點)
加上老闆現在沒那麼缺錢(當然也不是100%肯定)
沒必要(馬上)搞我朋友 因為會變成殺雞取卵(不然長期投資也一樣可以獲利)
當然如果老闆生意失敗機會就很高了 這也是風險
請大大們指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