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投資房地產 注意點(風險) 以及對應方式請教

我朋友的老闆向我朋友提了一個共同投資的計畫 他來找我討論
我自己也不懂這方面所以上來請教

依照老闆的說法 因為我朋友名下無房 又有一定經濟能力可貸款較高額
(老闆自己工作月入過50萬 財產也不少 因為也有做很多其他投資 貸款額也不少)
所以是以兩人共同貸款的方式 主要貸款人(這方面我就不太懂 到時有人賴帳是誰會被追討?)
以及掛名買房者是我朋友(這樣能算是我朋友擁有房產嗎?)

假設買了1000萬的房屋 等二年後漲了(或不到二年但漲夠多)就出手
老闆有認識的房忡專門幫他選房(然後抽成交費等) 會先帶我朋友去看房 (主要在高雄)
每次先估淨獲利100萬兩人對分 只要貸款下來買了後會直接先給我朋友50萬
之後如果有超過一百萬再加給 如果假設只到60萬那老闆就只拿10萬這樣

以下是我自己想的到的風險/要注意的點
1.過程中會需要增加信用額度 所以要我朋友另外開個戶頭由老闆以薪資名義轉入
這過程中新開戶的印章(另外獨立刻的)+存摺會暫時放老闆那裡
這樣會不會有老闆擅自拿印章來偷貸款/或是買房後馬上拿印章偷偷過戶給自己的事情?
(只靠印章能這樣做嗎?)

2.當然就是賠錢(跌)的時候 會變成怎樣的情形(或該如何處理)
這部份老闆沒提到(有問題?) 是不是應該要求損失額也是對半分?
以及增加的所得稅/繳貸款的部份 該如何處理 是不是應該要求由老闆支付

3.法律問題 這樣做合法嗎? 還是灰色=不抓到就沒事?會被抓到嗎?

我自己感覺這提案還滿吸引人的
純就房地產的部份 現在在高雄投資房產應該算相對風險低 獲利也高 應該是可以做
主要是剩下防小人(萬一的時候) 有哪些該注意的地方 以及如何對應(例如簽契約等?)
我覺得這種東西有點是如果對方沒要搞你就沒事 如果要搞你你躲不掉
簽契約等只能算是多少降低風險

p.s
朋友說老闆是有一定人格的人應該不會搞他 (但是人心隔肚皮不能光靠這點)
加上老闆現在沒那麼缺錢(當然也不是100%肯定)
沒必要(馬上)搞我朋友 因為會變成殺雞取卵(不然長期投資也一樣可以獲利)
當然如果老闆生意失敗機會就很高了 這也是風險

請大大們指教 謝謝
2014-12-26 15:19 發佈
簽一份合夥契約書吧
再不然設定個抵押權利
先看看"臨時同居"這部片. 簽約的細節要多注意.


為了增加貸款額度的薪資轉帳 是做甚麼用?

朋友本身沒有固定的工作嗎?

現在很多銀行不一定看薪轉了
只認扣繳憑單
但是做一定的金額 就要繳一定的稅金

應該不會共同貸款
應該都是以你朋友的名義去貸款
但是會簽以下的同意書

再來就是若是虧損~也是盈虧自付吧
沒道理賺錢分~虧錢不付吧

擔心房子的權利問題
以下這個同意書就可以解決了~~
我們幾年來都是這樣做的~

希望能幫到你



感謝大家的回覆
我自己也查了一下 發現這是合法有很多人在做的(有比較安心了)
剩下就是要簽契約保障雙方權力
至於詳細的可能還要再做做功課(像那個抵押權狀 怎麼運作的就還不懂)
由於時間也不緊急可能就會等有空時一點一點來(最近又要出國了)
到時有問題再來請較大大們


p.s薪資的部份我朋友自己的薪水無法貸到那麼多 所以打算靠這種方式來增加貸款額度
當然預計多增加的所得稅會當成花費扣掉來算淨利(就是由老闆先出)

老闆提的好像就是講共同貸款耶 是不是那種(我查到的) 由老闆出頭期款3成我朋友貸7成
房掛我朋友名下的

虧損時的分擔 也有想過是不是也該平分
但是我媽(也有請她幫我查)說這方案是老闆主動找我朋友提的 就是老闆評估這樣也會賺才提
朋友提供身份上的貢獻 操盤都是老闆做(所以老闆握有主動權)
所以方案內容應該要有利於我朋友(=要求虧損都由老闆擔 才要答應)

這部份還要去看看大家都是怎麼做的 以及到時看老闆是怎麼打算的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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