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大大小弟我買了一間預售屋+一個車位,預計兩年後交屋。最近經朋友介紹,有另一位屋主想脫手其中一個車位。原本以為交易會很簡單,我只要把12%簽約金(一個車位)付給前屋主,然後再請建設公司換約就可。但建設公司的回覆卻是我除了要繳給建設公司12%簽約金(一個車位)外,原屋主的簽約金暫時不能退,要等到交屋以後再從總價裡面扣。請問這樣子合理嗎?還是各位大大有比較好的建議呢?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