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談定了台中預售屋,跟前屋主換約,預計明年完工交屋,房屋總價800多自備300多,因為自備款比較高所以跟家人借了200,打算明年交屋再辦貸款還給家人我的問題是明年房子交屋後我可以跟銀行用現在的成交價800多去辦貸款,還是只能用屋主當初跟建商買的價錢去辦貸款呢?因為牽涉到能不能在明年還跟家人借的錢,還蠻重要的,希望有經驗的大家可以幫忙回答我這個問題,感機不盡~~
實際經驗 我原先也以為只能用原來屋主的預售價 但實際上只要有仲介的合約書上面有載明後來的成交總價 當然不能偏離市場行情 銀行是可以用後來的成交價來計算貸款的 一次是合作金庫 一次是土地銀行 都可以這樣做 但是都有影印仲介合約書 如果不是透過仲介 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