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條通往山上的無尾路,已經通行20年以上,但山上只有2戶人家,現在其中一戶想賣給我們,但是道路都在另一戶人家的另一塊山坡保育地上。仲介說:這條路的柏油是鄉公所鋪設的,經鄉公所養護之道路就是既有道路,請問另一戶人家有權不讓我們通行嗎?
這種情形下我建議,能不買就不要買,就算私有土地上道路符合既成道路依照規定,可是一旦日後所有權人一旦封路或禁止其他人使用,你仍然得請地政府請求排除路面障礙物,倘若屆時發生是否為既成道路爭議,又得另依訴訟途徑解決,或是與地主協議,以取得通行權,這樣你就知道麻不麻煩了,可能買房得自備直升機比較保險,免得到時無法通行。仲介說的部分聽聽就好,如果仲介可以請道路所有地主開出書面證明承認此道路是既成道路非私有道路,並同意你【永久無償】使用這條道路通行,這就保險些,否則買個屋子裝蚊子是很令人嘔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