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二房東、轉租的押金問題

嗨各位朋友 第一次發文 想請教各位押金的問題
前提:我們四個大學生租了一間舊公寓,其中林姓室友跟房東直接談合約,錢也是統一由林姓室友匯給房東,而另外三個人把每個月的錢給林姓室友。押金是兩個月,從2013/9租到2014/9,之後沒簽新合約,而是有默契的繼續租。

現在我想搬出去自己住,也剛好找到一個張姓朋友要接我的房間,每個月租金張再給林,有關於押金,請問哪個方法好?

(a)張姓朋友先把兩個月押金給我,等合約到期後房東退押金時,林姓室友直接把兩個月押金給張姓朋友
(b)張姓朋友先不用給押金,等合約到期時,他再把林姓室友給他的押金給我

另外請問要寫紙本的還是口頭承諾就好

感謝各位回答
2014-11-12 13:3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東 押金問題
寫紙本的,,,,,,,,,,,,,,,,,,,,,,,,,,,,,,,,,,,,,,,,

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a2061717 wrote:
嗨各位朋友 第一次發...(恕刪)


2個月租金再4個人均分,應該不會多到拿不出手,請承租人給你就是了。
另外你們原來4個大學生使用該租屋處,但僅林姓同學對外處理租賃事宜,也就是一個信任。
但還是建議要跟房東續打合約,避免對應者片面與屋主解約或口頭中斷租約,然後其他3人被要求搬離之類的事情發生......

對樓主來說 當然選A囉
既然都不租了 當然是直接把押金拿回來比較乾脆
況且為什麼要用您的押金來承擔續租那位張先生的風險?

所以還是選A
如果張姓朋友擔心將來的押金拿不回來
樓主就白紙黑字寫清楚 將來的押金歸張姓朋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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