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設備空間免計容積率的探討


嘿嘿! 這個主題 google 差不多 1 個月, 可還是不懂, 只好求教囉! 以題目的方式來:

單位:平方公尺, 建築基地=200, 建蔽率=50%, 容積率=150%, 透天, 無地下建築:

1F, 容積樓板面積=100, (無不計容積項目)

2F, 容積樓板面積=100, (無不計容積項目, 無陽台, 雨搭等等)

3F, 容積樓板面積=100, (無不計容積項目, 無陽台, 雨搭等等)

容積率=3x100/200=150%, 好像剛好!

4F, 屋頂突出物不計容積=25,

允建機電設備空間不計容積=3x100x15%=45,

4F, 若實建機電空間設備=40,

4F, 不計容積=25+40=65, 是否有錯誤, 好像有玄機的樣子, 求教囉!!!!
2014-11-06 19:21 發佈
機電空間15%要放在各層,不能全部放在4F。
受教囉! 玄機如此阿! 那再深入一點的話:

同題, 1,2,3F 都不建機電容積空間, 只要 4F 建有機電容積空間, 最大允許多少才合法!

謝謝先囉!

yltykr wrote:
受教囉! 玄機如此阿...(恕刪)


因為你四樓沒有設置居室也無法設置(前三樓已經用盡),也就是你的四樓就是屋頂,機電設備空間+樓梯=25平方公尺(也就是你扣除實際樓梯面積後其他的可以當機電設備空間).

還有不要把技術規則當唯一的寶典,各縣市還有其他相關建築法規要一併檢討,然後取最嚴格的...
還有,屋突的話可以蓋2層樓,所以說可蓋5樓。
你要蓋透天,並沒有機電設備空間15%可以使用(一隻直通樓梯也只有10%),建築技術規則請看162條,機電設備空間、安全梯梯間、緊急昇降機、管委會空間、或是排煙室等不得超過該基地容積之百分之十,
一般透天一隻直通樓梯,不會做安全梯、緊急昇降機、管委會空間、或是排煙室,上述各項只有機電設備空間可以使用,為容積率的10%也就是200*150%*10%=30,但是機電設備空間現在規定很嚴,不得做在專有空間內,整層機電也需技師簽證,所以這10%現在幾乎不會在透天裡面設計了,另外屋突25平方公尺是不計容積的(也不用計機電)可以做6米高(2層),如有電梯通達屋突層,屋突可以做到9米高(3層)。
yltykr wrote:
嘿嘿! 這個主題 g...(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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