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電之子 wrote:小弟家門前的私人道路...(恕刪) 建商可能為了避免日後的糾紛所以要求法院公証,你就看你通行權的部份要跟他收取多少的費用,這樣的路地以後政府也不會徵收,也不會有人想收購,畢竟已限制用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