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為土地共同持有人1/8其中一位
甲位籌公司資金 透果土地代書找到一位金主乙
甲向乙借了500元 把自己的土地依照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設定給乙
1.問題來了
甲無法如期還款給乙
甲可以不用經過其它七位共有人同意就把自己的持份過戶給乙嗎?
這樣不就打破需要其它共有人同意就可以把持份做處理?
2.乙這時候主張他無法自己賣,需要其它七位同意才能賣掉
這是對的嗎?
3.乙又說如果其它七位不同意一起出售,他就要去法院做強制分割
這有可能嗎?
還請各位賢能幫忙解惑!!!
甲無法如期還款給乙
甲可以不用經過其它七位共有人同意就把自己的持份過戶給乙嗎?
這樣不就打破需要其它共有人同意就可以把持份做處理?
2.乙這時候主張他無法自己賣,需要其它七位同意才能賣掉
這是對的嗎?
3.乙又說如果其它七位不同意一起出售,他就要去法院做強制分割
這有可能嗎?
1. 自己持有份自己可以自賣,不受共同戶同意. 不然現集合住宅怎辦,如果是住集合住宅,你看一下你家的地籍和房屋騰本...大部份都是共同持有土地. 上會說你的持有比例. 如果是祖產房屋,位分割前都是共同持分.
2.no. 因權利以從甲轉移到乙. 甲已經喪未權利了. 就像你賣屋後,就已喪失你對屋子的所有權的道理是一樣的.
3.yes. 這是可以的. 但打官方是需要時間. 這本就是他的(乙)的權利.如果這事發生在你身上時. 趁持分人才8位,趕緊去地政分割持分申請. 如另7人不同意就需打官司強制分割. 不然等這8人的後代越來越多時.......司就難打. 1對7快, 還是1對˙+N人. 你會有小孩,另7人也會有. 那章是一個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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