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聞重點:
明年立院將修(不動產登記法)法 -
權狀中"公設"排除在登記坪數外,不再併入"室內坪數"
原因 :
I. 國際接軌 - "坪"果比"坪"果,全球僅剩中國香港將公設算產權計價。
II. 公平合理 - 建商不應該以室內價格來計算賣公設,消費者權益受損。
III. 居住面積 - 北市每人居住面積扣除公設僅約6坪,比東京新加坡還低。
結果 :
a 房屋的總價會調降 - 購屋者不需要為了公設(使用度低維護費高)多付3成總價
b 議價方式會有變化 - 健身房/頂樓花園/游泳池/1樓挑高大廳的必要性與性價比
C 重劃區和都更案發展 - 大量預售屋的重劃區與靠利潤空間的都更會有供需的衝擊
台灣房地產的規範與稅改正在進步:
2011 奢侈稅
2012 實價登錄
2012 公告地價與房屋現值調升
2013 實價課稅 比照登錄售價
2014 自用住宅的認定
2014 房仲手續費可議價
2015 房地和一房屋交易利得稅
2015 "公設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