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被人加蓋建築請問改如何解

這事情是是聽我父母親講的,情況大概是這個樣子,我們有間在一樓中樓的公寓,算是給店面用的,他的頂有空一格出來室要讓空氣流通,或者是要有陽光進入設計,由於我們很少去住所以都放著,直到有一年前,有住附近的店家打給我們說,你們的公寓被人加蓋了,當下我們聽到馬上就趕到現場,還真的有人要蓋了而且是隔壁的!! 大家一定想很奇怪怎麼蓋的,誇張的事情來了,因為我們上面是一格一格的空出來,所以她們也是一樣,他們直接打破我們隔牆直接在我家上方硬蓋,我們上前跟她們溝通,你知道的做壞事人的總是脾氣很差,一對年輕夫婦跟我們嗆聲說:我們家太小了所以才到你們那邊蓋,不然你們賣給我阿! ,遇到搶辭奪理之人我父母也就怕自己會有危險,於是我父母就向管理委員會去申訴,他們說他們沒辦法做主,事情然而發生這樣我想請問一下,這種惡質之人該如何整治。 前提是要用正常法律程序上有什麼法律能夠申訴呢?我只知道違章建築而已,想請教以上各位先進,謝謝。


2014-10-09 13:4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樓上
違建無誤。
如加蓋處不在你們的房屋權狀內。
建議你們賣屋。。趁還好賣。
賣完。要不要去檢舉看你們~

住原處去檢舉的話可以。
但損人不利己。

千金買房。萬金買鄰。

lilice wrote:
違建無誤。如加蓋處不...(恕刪)


感謝您的建言,我在跟我的父母親說看看
我家跟隔壁有爭議會先問問鄰里長或議員什麼的,趁現在選舉期間,看看那個會處理才投票吧

林獸仔 wrote:
這事情是是聽我父母親...(恕刪)


就直接檢舉違建啊
新蓋的拆得很快

不然上法院告也可以
你們有領空權
對方不能侵犯
可以要一筆賠償金吧

對付惡人就是不要囉唆
快刀斬亂麻...

林獸仔 wrote:
這事情是是聽我父母親...(恕刪)


報了就對了新違章台北市馬上拆。
有這種鄰居千萬不要息事寧人,樓上的解答都是最直接的處理方法.報下去就對了,說不定哪天就直接挖通住進去了.

因為不曉得實際的產權是如何還有一個辦法-報警告毀損,共有壁的產權是一人一半的.也可以一併要求回復原狀.
林獸仔 wrote:
這事情是是聽我父母親...(恕刪)


直接提告侵佔,民刑一起


所謂侵占罪乃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之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參照)。所以侵占罪之犯罪構成要件有二:
(一)侵占:
侵占是行為人在外表上足以顯示其將持有物據為己有(以所有人自居)的行為。

林獸仔 wrote:
這事情是是聽我父母親...(恕刪)


自己的權益自己維護

快處理

民事:請求返還所有物,所有權及於天上及地下。
刑事:涉及刑呿第320條第2項竊店他人不動產罪及同法第353條第1項毀壞建築物 罪。

結論:若發生在10年內,請逕提出刑事告訴。(刑法時效有修正延長為20年,但修正期未滿10年,故不得也沒必要主張追訴時效為20年)若超過就只能提民事訴訟。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