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想出租農地。有承租人詢問我能否承租下來後在上頭搭建貨櫃屋,並做成民宿使用。想問各位大大,在雙面口頭同意之下,我能否在寫合約時即註明農地僅供農用,若有違反情事一律由承租人接受?或者搭個資材室,但送件流程都能請對方自行解決嗎?假設在租約到期後,我想拿回土地會不會有像三七五減租等類似的問題浮現呢?(比方說土地拿回不易等)還請各位大大不吝指教,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