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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緣無故收到國稅局查稅的通知

各位大大您好:

  小弟家中是自營商(免用統一發票),今天收到國稅局查稅的通知單,發現國稅局要課罰我們租屋未申報稅的問題。
  首先,和房東簽約租賃契約皆是法院公證,房租部分也白紙黑字明訂繳納房租(房租為30000+稅3000)。其次,房東是一個很好的退休國小老師,她都有誠實納稅。
  而剛致電國稅局,說我店家未誠實報稅將課以罰款,從開店始至今的追繳(十幾年),由於無相關經驗想請問各位這個該如何處理? 
2014-10-01 17:2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國稅局 通知
是不是實際繳的和寫的不同呢?

國稅局會看地段,若租金有明顯落差,會去查~~



earthworm79321 wrote:
各位大大您好:  小...(恕刪)
不懂,是不是寫反了?
你們是房客,房客繳了房租還要繳啥稅啊?要繳稅的是房東吧!

eyedoctor wrote:不懂,是不是寫反了? 你們是房客,房客繳...(恕刪)



對啊,第一眼就看出怪怪的
該不會是收到詐騙信吧
仔細一看講的應該是營業的部分
但這又跟房東有什麼關係
大大~您被罰的可能是未依規定辦理扣繳申報吧~

小規模營業人是有義務於給付租金時代扣繳3000元稅金~

並於每年1月辦理各類所得申報的~

請參閱所得稅法及財政部新聞稿

營業單位要預繳10分之一的租賃稅.或是這個問題吧.
我是人,我反咳!
如Tin1227所說,應該是扣繳的問題

公司/行號跟個人租的話,公司/行號給付的時候如果有超過2萬元/次,需要扣10%
因為租賃行為有公證,國稅局應該會從法院拿到資料,

可能

1.發現合約上每次支付>2萬元,公司/行號應該要扣繳支付金額的10%,如果忘了扣還是小事;扣了沒有繳納的話,嚴重點就是"侵佔公款" (說的有點重,但是意思有點像啦)

2.應該申報扣繳憑單未申報。

我猜是這樣啦。

問一下,國稅局就知道了。
先裝不懂,用別人的名義問國稅局。





房租稅不是都房客去繳

房租扣完10%稅之後(今年還有2%的二代健保)
剩下的再給房東嗎

所以33000的房租
你要幫房東繳3300的稅+660的二代健保(今年)之後
再將33000-3300-660=29040給房東
如果房客把房租全額給房東
而房東又沒去申報
國稅局應該還是先找房客算賬
再來看要怎麼喬吧
稅這東西,大部分都是針對【收入】,
如果真的是和房屋租賃有關,會被查稅的是房東,
樓主有聽過買東西還要報稅的嗎??
拿到打統編的發票還能抵稅哩!!

買東西會加收營業稅,是屬於消費者支出,報稅的人還是賣方,
買方是不需要和國稅局打交道的,

參考
cml669 wrote:
樓主有聽過買東西還要報稅的嗎??
拿到打統編的發票還能抵稅哩!!
買東西會加收營業稅,是屬於消費者支出,報稅的人還是賣方,
買方是不需要和國稅局打交道的,

您說的很有道理,但稅務上營業用房租所得扣繳真的是房客的責任,
就像公司付薪水給員工,只要薪水高過某一門檻,每月還是要代為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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