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專業地政人士,小弟目前看上一間在工業區新蓋透天厝
建物標示中主要用途標示為"住宅",就一定是合法住宅嗎?
這幾天看到所謂乙種工業住宅的相關討論,
相關資料似乎說明都市計畫工業區內沒有合法住宅
怕花大錢買到不合法的建物,被檢舉或罰款
感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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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區別工業住宅與一般住宅 :】
1.建物所在環境 :工業住宅可從該工地或建物之四週,是否有合法工廠之設置或環繞予以感覺。
2.建物使用用途 :在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上,工業住宅與一般住宅無法看出用途,惟內政部以行政命令要求 地政事務所在工業用地之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上,以橡皮章蓋上「工廠」用,或因實施電子作業直接列印出其用途為「工廠」等字樣提醒消費者。消費者可由建物登記簿謄本看其建物標示部之用途別,如為「住宅」或「集合住宅」時即屬一般之住宅;如用途書寫為「工廠」、「廠房」、「倉庫」、「宿舍」等,即屬「工業用」住宅。
3.二次施工: 一般住宅之建築設計平面圖說,依法標明住宅內之隔間與用途, 但工業住宅,因依法應作工廠、廠房、倉庫、宿舍等用,隔間較少空間較大且少有衛生盥洗之配套,其如係以工業住宅銷售者,必然係在使用執照核發後,再行「二次施工」隔間或配備衛生設施。
4.土地使用分區 : 一般住宅之基地,如係座落在都市計畫內者,應屬住宅區之使用分區;如在都市計畫外可能為山坡地之丙種建築用地或鄉村區之乙種建築用地;或一般農業區之甲種建築用地。但如為工業住宅時,在都市計畫內為工業區之使用分區;在都市計畫外,應屬一般農業區之丁種建築用地。
因此,想要購買工業住宅的民眾請注意!儘管工業住宅的價格比一般住宅便宜許多,且購屋者若將其房地做自用住宅使用,其每年的地價稅及出售時的土地增值稅也和一般住宅相同,但依都市計劃法規定,工業區之土地不得興建住宅,倘若購屋者將該建築物移供與工業無關之使用或租售他人作為非工業使用,即可能受建築法第九十條「處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停止使用。得以補辦手續者,令其限期補辦手續。」及都市計劃法第七十九條「立即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處分,故在工業住宅現今仍未「合法」之情形下,購屋者須承受被檢舉取締之風險,不可不慎!
一般要說合法,意指可供住宅使用,就實質來說,工業區中的確有合法可供住宅使用的部份,那就是「工業住宅社區」,它是為工業區從業員工所設計的集合住宅宿舍。都市計劃區須經主管機關核可,於建廠計畫中提出申請才算合法。若是非都市土地,則必須是丁種建地才可。

這邊說這房子只能給策略型產業進駐,明顯不是住家用。
正常的住宅是這樣:

土地可不可以蓋住宅,都市計畫區之內就要看當地的都市計畫,
非都市土地就要看當地縣市政府的管理規則。
比如說台北市一般商業區,比如說商三商四,可以蓋住宅,
但是台北市的信義計畫區特定區,純商業區是不能蓋住宅的。
有的都市計畫還會限制蓋住宅的比例,
比如說新莊副都心特定區的商一商二,申請執照時住宅佔的總面積不得超過一半,
所以就會出現一個社區蓋兩棟,一棟是合法住宅,另一棟是違法的商業住宅這種狀況。

非都市土地的話,
比如說一些經濟部工業局的大型工業區,
如五股工業區,
他所在的土地是非都市土地丁種建築用地,
可是被納入工業區管理局管理,不適用縣市政府的一般管理規則,
(本來丁建就不一定不能蓋住宅了,有的縣市是可以蓋合法住宅的)
五工區管理局將五工路以東、五權一路以南的區域設為住宅使用的分區,
(類似於五股工業區有一個獨立的都市計畫)
以供舊地主抽籤當作發還的抵費地。
所以這一塊土地雖然地目是丁建,
可是卻是合法的住宅區,不是違法的「工業住宅」。
Blaze1117 wrote:
請問專業地政人士,小...(恕刪)
請先查該案建照或使用執照,以及參考前面lulalla的說明.
一般乙工不會有住宅字樣.
那個很可能是丁種建地的合法住宅,權狀會有住宅字樣.
雖然用地有工業字樣,但只是說明它不屬於都市計畫範圍內,屬於特殊需求而建立的住宅區.
連住宅優惠貸款都可以正常申請!!
某些編定工業區(丁種建地)當初附設給在地員工購買的住宅區是完全合法的住宅區.
新北產業園區的東南角就是這樣規劃. 裡面甚至政府有規劃學校,有公園,有市場,
甚至將有里民中心商城影城....使用分區全是工業區.
為什麼政府後來仍持續這個規劃,而不把這種社區改編為都市計畫的住宅區呢?
因為當初新北產業園區的丁建法定容積率高達300%!! 比附近都計內住宅區的法定200%高很多.
改了對居民沒好處,但又不可能為了給容積隨便改成商業區,畢竟當初道路也不夠大.
所以不去改變.繼續讓它以工業住宅社區的方式留著.
例如這建照
http://regis.ntpc.gov.tw/regis2/Market/Construction_License_detail.aspx?id=101%E8%8E%8A%E5%BB%BA%E5%AD%97%E7%AC%AC00172-02%E8%99%9F
丁種建地不只容積率很寬,法定建蔽率也高達70%....
Waffenss01 wrote:
為什麼政府後來仍持續這個規劃,而不把這種社區改編為都市計畫的住宅區呢?
因為當初新北產業園區的丁建容積率高達300%!! .....比附近都計內住宅區的200%還高很多.
改了對居民沒好處,但又不可能為了給容積隨便改成商業區,畢竟當初道路不夠大.
所以不去改變.....繼續讓它以工業住宅社區的方式留著.
五工區根本沒有被納入都市計畫區之內啊,
反正就算納進來,五工區管理局還是在那邊有治外法權,
納進來也管不到,不如就不要弄,
類似新竹市對竹科轄區的那種態度....

還有,附近都市計畫的住宅區,容積率是300%喔!
比如說新莊都市計畫或三重都市計畫:
住宅區容積率300%、建蔽率60%,
是說面臨建築線巷道不足8米時,容積率降成200%就是了,
這點在台北縣都是一樣的。
200%的應該是頭前重劃特定區的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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