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小弟居住於一集合式住宅,,完工日期為99年12月,其內有巷道屬私人巷道並有產權證明(住戶共同持分),然其巷道有鄰接道路,且巷道並無設置柵欄或警衛管制設施,但是在巷道入口處均有設置明顯之告示牌寫「非本社區住戶人車禁止入內」,另外社區內巷道並非附近非社區居民聯外必經之道,請問此告示牌之設置是否可為阻止公眾通行之主張,以避免社區道路淪為既成道路?謝謝各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