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約定專用的權利和義務

小弟看上了一個有中庭的社區, 中庭的一小部分有用圍籬隔出來並設立一道門,

當作一樓店面住戶的庭院, 查了一下在合約中有註明這部分庭院屬於"約定專用"

想請問一下關於這方面的問題:

1. 如果是公設但約定專用, 表示其他人也有出錢購買?

那區權會是否可以針對這部分做使用限制?

EX. 不得擺放洗衣機or工具or腳踏車等等,

或者是要求其維持乾淨和整體性(因為和中庭連接)

又或者是要求其修繕損壞的部分?

2. 有上網查了一下, 這部分沒有權狀,

但管理費好像還是依照權狀面積來計算, 其他住戶不得異議?

3. 感覺都是給建商財團做文字和數字遊戲, 一隻羊剝兩層皮

樓上的住戶花錢但買的是"權狀上面的數字", 而一樓住戶肯定也會因專用庭院而抬價

約定專用是否還有其他的限制或者是權利義務?
2014-09-18 17:0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權利 義務
約定專用>>>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經約定>>>供特定區分所有權人使用者!

約定共用>>>公寓大廈(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共同使用者!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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