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大大此教
家人日前想要把房子賣掉,和一個仲介簽立了不動產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
因為詳細情形家人沒告知我的和清楚,且我人在北部,當我知道的時候
才知道家人簽的是專任約,因為沒和我好好商量過,就賣,我覺得不妥,所以我告知家人說不要賣
等我回去詳談後再來決定。
於是我打給仲介,表明來義,但仲介卻回我說,有買家出到底價,所以我非賣不可。
於是我翻開合約,我看到了一些比較有針義性的問題:
如下:(甲方是賣方;乙方是仲介)
委託銷貨價格:
*委托人願意出售之土地,建築改良物、合計新台幣xxx萬元,本銷售價格非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
*甲方同意自本契約簽訂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本契約,並應停止自行出售、或委託其它仲介公司出售、出租、如違規定,甲方願按委託價百分之肆賠償做為違約金。
*甲方同意乙方得為買賣雙方之代理人。
若買方同意本契約之出售條件及出價已達委託價格,買賣契約視為有效成立,甲方同意授權乙方無須再行通知即得全權代理收受定金(賣方簽章(有簽了)、通知買房成交、並代為保管定金,前開事項未經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代為收受買方支付之定金者,視為不授權。
最後合約有寫底價xxx萬。(但無註記任何字眼,只寫底價多少) 買方和仲介有簽名
我的疑問是:
1.委託價格 不等於 底價價格,仲介應該是要達到委托價格後才能不經由賣方直接賣出?
合約當中完全沒提到買方若出價達底價時,賣方就一定要賣的條款!
2.仲介要求我們以底價賣出時,我們可以拒絕吧?
合約當中也沒提到若有買方若出價達底價時,我們若拒絕則有罰款事宜
合約上註明:罰款是當仲介已用委托價格賣出,賣方不賣才有違約金
3.仲介說對方已付斡旋金,但今天找他來談也沒拿過來,我也不知道是真假。
然後我再解釋上列問題時,他說這是我的認知問題。
麻煩大大賜教了!謝謝。
=========9/7更新===========
感謝各位的回答,事情已圓滿解決,謝謝!
不是只又專任委託是如此,一般委託也是如此。
專任委託和一般委託的差別是,
專任委託在合約期間,
不管由任何人(仲介、屋主、其他仲介、中人、親戚朋友...)售出,
都要付服務費給這個仲介。
另外如果委託價當然就是底價,
試問,如果你去仲介買屋,
上面寫賣1000萬,你直接出價1000萬,
於是仲介帶著你的訂金去找屋主,
隔天仲介告你屋主不賣,
因為委託價不等於底價,
如果要買,請你加價,這種狀況你接受嗎?
------補充一下-----
這合約寫得有點奇怪,
依照一般習慣,合約上不會有"底價"這個字眼出現,
因為委託價就是底價,
而為了和"開價"有所區別,
通常第一張委託書的金額是拿來做開價用,
此外會簽另一張"契約變更書",這張上面的委託金額才拿來當底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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