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提出類似法國的社會住宅方案
法國的社會住宅法律規定長租99年
但在中國人有土斯有財的觀念下
即便是租100年 終究不是自己的
我懷疑年輕人會買單
到時候會不會又要修法,讓租戶有優先承買權??
何況假如轉租有利可圖
年輕人捫心自問 難道不會甘冒解約風險鑽漏洞?
PS. 感謝2、3樓辛苦用了"中文"回覆 但麻煩不要離題~
其實我也歡迎各位用英文
離題而表達政治傾向者 也麻煩自刪..
誰會租:
1.不用說,買不起得租,這叫硬需求
2.不想買可以租,而這類人又分為買了沒有用,他不會長久居住,例如外國人,及外派人員(含島內外派),沒房但不願買房者,還有其他。
那誰不會租:
1.已經有房者,指住家裡,不需要在房子上花一毛錢。
2.買房自住者,無論之前買的現在買的或是即將買的都算。
基本上,只有第一種及最後一種人,會因為購買力的改變,改變租屋或買房,而整體購買力不仰賴個人收入的成長,而是來自房價的變動及整體薪資水準的增減。
所以不該問哪個個人願不願意買單,而是該問政府想提供一個買房還是租屋的環境,有土斯有財?行銷話術而已
lovechichi wrote: 你誤會了 也離題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