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M01的鄉民大家早安:昨晚在新竹工作的哥哥突然打電話回家說他今天要跟跟屋主見面談購屋事宜我們一問才知道哥哥要買的房子是已經完銷的預售屋,他是要跟當初有買到紅單的屋主見面因為小妹一家人從20年前買過房至今沒再碰個房產之類的事。雖對紅單有粗略的知識卻不太懂得換約的過程需要知道和得到哪些東西?就是持有紅單的屋主他應該要出示哪些文件我們才能確切的知道他是該屋所有權人,具有可以轉讓及買賣的資格證明。真的是要仰仗各位偉大的鄉民幫忙解惑及提點了!在此先謝謝大家~
早年我跟賣方購買紅單換約費用(預售屋換約手續費上限房價千分之一)買方賣方各半某年的四月,那時確定要跟賣方購買但還不能進行換約,因建商統一換約時間為6月所以當時就和賣方約六月在代銷那換約。(當時訂金要求一萬,最後被我砍到3000元,用銀行轉帳非現金付訂,且中間過程都錄音)有些賣方會要求你必須先付價金1/2和訂金(她所賺的一半),雙方簽度讓書老實說我會怕,不要說甚有法律效力,假設他賺200w,付給他100w就騙你這100w繞跑也可以,你要告去告,反正他有兩個月時間可以跑這種賣方我絕對不會去買,而且這種過程很容易有糾紛,甚至詐騙買賣房子千萬不要客氣不要怕人家認為你澳洲來的客人任何事情都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