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提供的意見,我會列入參考的^_^
cubelin wrote:
你找錯人了吧?天花板...(恕刪)
您好,謝謝您的建議^_^
因為據我對租賃的理解是,我是向房東「租屋」(不是買屋喲),所以我的對口單位應該是
「房東」,頂樓滲水,導致天花板崩塌,應該是「房東」要向大樓的管委會求償(頂樓沒住人,是樓頂)
(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有誤⋯)
至於求償幾個月的房租⋯
目前房東的態度就是,房子修好了,包一個道義上的紅包給你就好,房客你的其於損失,那是你的問題,
他不想了解那麼多⋯
小弟只是想瞭解,是否房客遇到這樣的問題,我們只能接受?
還是說能夠提出「合理」的訴求呢?
畢竟我們真的也不是想坑房東一筆,只是目前雙方認知差太多了⋯
板上的朋友們有過相同的問題嗎?麻煩分享一下處理的方式,謝謝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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