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你們好想請教小弟3年前買了第一間房子,付清無貸款,房子所有權人是小弟本人,今年另買了一間新房子(貸款),即將交屋,因第一間房沒有賣出,依舊在名下,另一間房還可以用小弟的名字為所有權人嗎?請板上大大解惑簡單說 已有一間房還可以在擁有另一間房嗎?會不會被課什麼稅之類。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