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買賣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我爺爺過世後,我爸/叔叔伯伯等都有分到土地,不過我奶奶怕他身旁的錢不夠用到老,所以把過戶給我爸/叔叔伯伯土地的權狀先保管,假設我奶奶手上握有土地權狀,但是土地名已過戶給我爸/叔叔伯伯,我很懷疑我奶奶雖然保管那些土地權狀,假設叔叔伯伯真的狠下心要賣土地,土地名都過戶了我奶奶應該也阻止不了我叔叔伯伯賣土地吧?
2014-08-03 22:5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土地買賣問題
你發錯版了!!

土地的權狀還在你奶奶身上的話是沒辦法辦理買賣的 但是我是說但是啦叔叔伯伯真的狠下心要賣土地
還是可以賣 只是時間上的問題 他們可以要到土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的權狀遺失申請但這是要先公告一個月來確任是否真的遺失 一但一個月過後他們就可以拿到新的土地的權狀你奶奶那份就是失去效用了
這只能預防土地權狀在不只道情況下被新申請的緩衝期(這也要你有看到公告才有用)

主要是土地登記給誰那個人就有權利如果過戶末滿兩年會被課稅這個稅很重的尤其你是土地

主要還是要靠你們家人去協調了

PS:我親戚有做土地代書有跟他跑幾年的案子懂得一點 只道的不一定是正確的

這些事可以去你們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諮詢了解裡面的人員會協助你們處理

你們懶得話就只好請土地代書幫你們了這是要錢的歐
hello998899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爺爺...(恕刪)
沒收權狀完全無用!
權狀這種東西去地政申請補發很簡單的。
請奶奶去辦預告登記,把這2塊地都預告登記給奶奶,這樣就不怕被偷賣了...
1. 設定 債權 給你奶奶(如3000萬)。
2. 設定 生前信託。
擇一設定。
如果你奶奶可以辦出你爸爸的"印鑑證明"
這種事就可能發生

不過爺爺給的土地,奶奶要收回去,你爸爸應該沒話說

別跟老人家把錢看太重

令尊肯花錢孝敬奶奶的話,得到的親情會比得到土地還要有價值

因為他這樣孝敬他的媽媽,以後妳們也會這樣孝敬他

如果他一直掛念爺爺分給他的土地

以後你們也會一直掛念他分給你們的土地

人要走,只有快樂回憶跟痛苦回憶帶得走,一粒砂都帶不走的...
只是上來發問而已覺得懷疑,並沒有要介入分財產

親情會比土地有價值,這句話有待研究,我是覺得可以畫上等號2個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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